北京-失业保险

一、 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?
1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2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
二、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?
1、由公司辞退人员;
2、劳动合同到期,公司不续签人员。

三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及标准是如何规定的?
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,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:
1、累计缴费时间 1 年以上不满 2 年的,可以领取 3 个月失业保险金;
2、累计缴费时间 2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,可以领取 6 个月失业保险金;
3、累计缴费时间 3 年以上不满 4 年的,可以领取 9 个月失业保险金;
4、累计缴费时间 4 年以上不满 5 年的,可以领取 12 个月失业保险金;
5、累计缴费时间 5 年以上的,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,确定增发的
月数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。